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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经济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应税率

2021-04-12 来源:admin 浏览:

       到目前为止应该有不少的朋友都已经了解过了总部经济园区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优惠税率,现基本上都是按照10%的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的,也就是说直接核定企业开票额的10%作为利润,然后再对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所得税,这样算下来其所得税的综合税率就在0.5%-2.19%之间即可完税(个人独资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限500万以内)。

       总部经济园区主要起源于上海,后发展至各地,是地方性的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地方也需要发展经济,因此通过这种形式招商引资,其主要的就是现在是信息化的时代,当地是不要求企业实地办公的。

       核定征收是税务部门认定行业的利润率来规划企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是多少,核定企业的开票额的10%作为企业的利润,再按照5%-35%缴纳企业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算上增值税3%,附加税0.36%(目前享受减半征收0.18%)算下来个人独资企业的综合税率为4.68%或者5.18%即可完税。

       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注意的事情,基本的就是三流合一,合同、票、资金流水,企业是法人一个人在运营也不需要缴纳社保,进项成本票这块园区也没有要求,但是如果企业能提供一些另外的进项票肯定是更加的好的。

       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因其综合税负比较低,适用的范围广,方便、灵活等,受到不少企业,创业者的青睐,如现在一些明星,网红主播的个人工作室都是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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